——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州中心支公司
案例回顾
2023年初,王先生在投保重疾险时,面对“是否曾患甲状腺结节”的健康询问,虽明知自己两年前体检有此异常,却因觉得“问题不大”并担心加费而选择隐瞒,在问卷中填写“否”。2024年底,王先生不幸确诊甲状腺癌。保险公司经核查,发现其投保前未如实告知既往病史,依据《保险法》相关规定,最终作出拒赔并解除合同的决定。
针对王先生“保险已生效近两年应获赔”的疑问,保险业内人士解析道:
1.“如实告知”是法定义务:保险遵循“最大诚信原则”。如实回答保险公司的书面健康询问,是订立合同的基础,更是对自身权益的核心保障。
2.“两年不可抗辩”并非万能:该条款不适用于投保时已存在的、未如实告知的重大状况。故意不告知足以影响承保决定的重大事实,保险公司依法有权拒赔并解除合同。
3.勿以“问题小”而隐瞒:健康状况是否重要,应由保险公司根据专业标准进行评估,而非由投保人自行判断。“觉得没关系”的侥幸心理,是导致后续理赔纠纷最常见的原因。
消保温馨提示
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,请在投保时牢记“四要四不要”:
1.要如实答,不要侥幸隐瞒:严格依据健康问卷书面问题,逐项如实告知。
2.要仔细看,不要草率签字:认真阅读条款,确认告知内容无误后再签字。
3.要留证据,不要口头约定:保留好体检报告等证明材料。
4.要问清楚,不要自以为是:对任何不确定的询问项,务必通过官方渠道咨询确认。
保险是长期的安心守护,诚信则是这份守护的基石。唯有如实告知,才能让保险在风险来临时不缺席,真正成为您家庭的坚实后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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